联网单位备案 - 使用说明书
大纲
- 联网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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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单位备案
-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hngawj.net。将打开“湖南网络警察”的主页。

- 点击“网上备案”,进入联网单位备案页面,请认真阅读备案须知,然后点击下面的“同意”按钮。

- 如果您所在单位以前备过案,请在备案查询栏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然后再进行备案操作。
- 输入用户的基本信息,即单位信息,如下图所示:

- 单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按钮“下一步”。
- 设定用户名和密码。以后您就可以通过您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和修改数据。
在这里,您需要输入的只有3项:“新用户名”,“新 密 码”,“重复密码”。前面的两项:“原用户名”和“原 密 码”不用去管。 系统会自动检测您输入的用户名是否被别人占用。 “重复密码”是指将您设定的新密码重复地再输入一次。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您输入密码时,不小心按了其他的键,导致您输入的密码和您本意要设定的密码不符。

- 密码更新成功后,下面就开始录入主机信息和网络接入信息,如下图所示:

- 填好表单后,点击按钮“下一步”
- 录入成功后,将出现两个按钮:“继续录入下一台主机的信息”,“我单位所有的主机信息已录入完毕”
如果贵单位有多台服务器,请点击按钮“继续录入下一台主机的信息”,重复上一步的操作。

- 主机信息录入完毕后,请点击按钮“我单位所有的主机信息已录入完毕”,至此,备案工作暂告一段落,请认真阅读页面上显示的注意事项。

- 请于三个工作日后凭您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 通过初审后,系统将反馈用户一个备案编号, 市(州)网监部门将向拥有网站的用户发放“网络警察岗亭”链接图标;

- 用户记录备案编号,并打印《备案表》
- 拥有网站的单位请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将“网络警察岗亭”图标悬挂于各自网站中;

- 用户根据“备案材料清单”进行准备材料;
- 用户将所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市(州)网监部门的备案受理窗口;
- 用户提交所有备案材料后,所在地市(州)网监部门将对所有备案材料进行复审,并于15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
- 用户可凭受理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查看复审结果,如不通过,则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 复审通过后,用户要注意查收网监部门核发的备案“网安”图标;

- 用户收到网监部门核发的备案“网安”图标后
,要及时将备案“网安”图标置于网站首页的下方;至此,备案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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